填写沈阳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需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关键信息,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详情及登记事由等,确保信息真实完整。重点包括:勾选登记类型、填写证件号码、明确不动产坐落及面积,法人需加盖公章,共有产权需注明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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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事由:根据申请类型(如首次登记、抵押登记等)勾选对应选项,确保与提交材料一致。涉及抵押或共有的,需额外填写抵押合同编号或共有份额(分数或百分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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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信息:
- 自然人:填写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上的姓名、证件号及联系方式,签字确认。
- 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公章,代理人需附授权委托书。
-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交通行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并填写中文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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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详情:
- 坐落与单元号:填写街道门牌、幢号、房号等具体位置及不动产单元编号。
- 面积与用途:分别填写土地、房屋的面积及规划用途(如住宅、商业)。
- 原权证号:若为变更登记,需填写原不动产权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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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格式要求:
- 多页材料需按顺序标注页码,装订后不得拆封添加。
- 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计量单位与数值需匹配。
提示:建议提前核对材料清单,可通过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网或电话咨询确认细节,避免因填写错误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