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的分录处理需区分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单位补缴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和"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贷记"银行存款";个人补缴部分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挂账处理。补缴的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一、单位补缴养老保险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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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担部分:
- 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 实际补缴: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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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个人部分:
- 补缴时先垫付:借"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贷"银行存款"
- 从工资扣回: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
二、滞纳金的特殊处理
因逾期补缴产生的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分录为:
-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贷"银行存款"
三、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分录
个人通过社保机构补缴时,企业代缴需挂往来账:
- 借"其他应收款-员工",贷"银行存款"
- 后续通过工资或现金收回
提示:补缴年限较长时建议分年度入账,避免单月费用异常波动。跨年度补缴需在汇算清缴时调整税务申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