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的入账需区分单位与个人部分,按会计准则分阶段处理:
1. 单位部分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计提并缴纳;2. 个人部分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3. 跨年补缴需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关键点:滞纳金单独计入营业外支出,跨年需专项税务申报。
分阶段账务处理
- 计提阶段:单位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个人部分暂挂“其他应收款”。例如:
- 缴纳阶段:单位与个人部分合并支付,分录为:
- 跨年调整:补缴以前年度社保需追溯调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特殊情形处理
- 滞纳金与利息:单独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时需纳税调整。
- 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直接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无需追溯调整。
操作提示
确保材料完整(如补缴申请表、工资凭证),区分本地社保局流程差异。若涉及税务抵扣,需留存完税凭证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