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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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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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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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且满足养老保险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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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前参加工作、2001年4月后退休的退休人员,若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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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 :以退休时缴费工资为基数,需一次性趸交差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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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待遇 :补缴完成后即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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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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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进京人员 :
- 劳动年龄内取得北京城镇户籍且缴费不足5年的,可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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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户籍人员 :
- 连续缴费不足10年但满足养老金领取条件者,可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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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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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效 :补缴机会仅有一次,可自愿选择是否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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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清算 :若未补缴且不符合退休条件,可能仅能拿回个人账户余额,统筹部分无法享受。
建议办理前咨询社保局,确认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