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工资未发放时无需提前申报个人所得税,但需在工资实际发放后按规定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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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原则
个人所得税遵循“收付实现制”,以实际发放工资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未发放工资期间,企业无需代扣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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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要求
工资实际发放的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例如,2月发放的工资,需在3月15日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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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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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企业因资金问题延迟发放工资,员工未实际取得收入,企业同样无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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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一次性发放工资时,按实际发放金额申报,而非按全年工资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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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若提前申报(如按上月工资表代扣),可能因与实际发放时间不符引发稽查风险。
总结 :工资未发放时无需申报个税,但需在工资到账后及时完成申报。企业应建立工资发放台账,确保申报数据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