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工资次月申报个税是可以的,这是我国个税申报的常规操作方式。根据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收付实现制”原则申报,即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为税款所属期,次月15日前完成申报即可。以下分三点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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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依据明确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在工资实际发放的次月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例如:5月发放4月工资,则税款所属期为5月,申报截止日为6月15日。这种“发薪次月申报”模式符合税法对“所得实现时间”的界定。 -
企业实操普遍采用
大多数企业因薪酬核算周期(如考勤统计、绩效核算)需要,普遍采用次月发放上月工资的模式。财务人员会在工资发放后,根据实际发放金额代扣个税,再于次月申报期内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 -
注意事项
- 若当月工资当月发放(如月底发当月工资),则需在发放当月完成申报。
- 跨年发放的工资(如12月工资次年1月发放),税款所属期记为实际发放年度,不影响年度汇算清缴归属期。
次月申报当月工资个税是合法且通用的方式,企业和个人只需确保在发放后及时准确申报即可。如遇节假日,需提前至截止日前完成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