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8月工资9月发放且已过征期的申报方式如下:
一、申报时间与所属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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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周期 :需在10月征期前完成申报,具体截止时间为10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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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期归属 :系统默认按发放月份(9月)计算税款,无需手动调整。
二、申报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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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报方式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大厅完成补报,需携带身份证、工资流水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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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处理 :逾期申报需缴纳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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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申报 :若9月补发8月工资,需在9月合并申报,按累计预扣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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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发放工资 :若10月、11月分别发放8月、9月工资,则分别在对应月份申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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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工资不可申报,已发工资必须按实际发放月份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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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发现申报错误,可联系税管员更正或作废原申报。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具体操作细节,避免因政策调整产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