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资申报个税需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合并补发工资至发放当月计税,并依法扣除专项费用。若工资拖欠后补发,需将欠发部分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企业应在发放次月15日内完成申报。关键点包括:按实发工资计税、合并补发收入、保留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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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依据
欠发工资期间无需申报,实际补发时需将欠发金额与当月工资合并为应税所得。例如1月工资2月补发,则2月申报时应将两月工资相加,扣除50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及社保、专项附加扣除后计税。 -
税率与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公式为:
补发工资需拆分至所属月份分别计算,若无法拆分则合并至发放当月计税,但需提供拖欠证明(如劳动合同、银行流水)。 -
申报流程
企业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选择对应月份更正或补充申报。个人若发现企业未申报,可在次年3-6月通过个税APP汇算清缴补报。逾期可能产生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 -
凭证与沟通
保留工资条、补发记录、考勤表等凭证。若因长期拖欠导致一次性补发税款过高,可向税务机关申请按所属期分摊计税,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
及时申报、留存证据、合规计税是避免税务风险的核心。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顾问,确保权益与义务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