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个税申报后工资未发放的情况,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核心处理原则
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进行申报 ,避免虚增收入或漏报。若工资延迟发放,需根据发放时间调整申报或补申报。
二、具体操作步骤
-
理清工资发放情况
- 制作工资台账,明确每位员工实际到账月份及金额。例如:张三9月收到7-8月工资(合计1.6万元)。
-
作废/更正错误申报
-
若已申报但未发工资(如7月申报但未发),需到税务大厅作废原申报记录,并合并到实际发放月份(如9月补发)。
-
若部分工资已发且已申报,仅需更正错误申报(如9月虚报部分)。
-
-
按实际发放月份重新申报
-
合并发放 :如9月补发7-8月工资,直接计入9月收入,按累计预扣法申报。
-
分开发放 :如10月发8月工资、11月发9月工资,分别在10月、11月申报。
-
三、特殊情况处理
-
工资仅够充抵税费 :若应发工资仅够支付税款,可按年度综合收入计算个税,未扣税部分在后续发放时一并扣除。
-
长期拖欠工资 :若公司拒绝沟通或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提供个税申报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据),或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诉讼。
四、注意事项
-
避免虚报收入 :若因公司原因导致工资延迟,需在申报时注明“零申报”或“工资未发放”,避免因虚增收入引发风险。
-
保留证据 :收集工资清单、劳动合同、税务申报记录等,作为后续**或补税的依据。
通过以上步骤,可合规处理工资未发放与个税申报的矛盾,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