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分类主要分为以下五个维度:
一、职称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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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分设 士级 (员级)和 师级 (助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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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对应 主治(主管)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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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分设 副高级 和 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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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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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主任医(药、护、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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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类别划分
卫生技术人员分为 医、药、护、技、研 五个大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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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类 :医士、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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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类 :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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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类 :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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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类 :技士、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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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三、岗位等级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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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 :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1-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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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级 :对应5-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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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对应8-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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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级 :对应11-1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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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级 :对应13级
四、职称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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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级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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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的评委会组织评审
以上分类标准在国家级及地方性政策中保持一致,具体实施以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