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资与社保缴费不一致是否合法?关键点在于缴费基数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故意规避缴费义务的行为。 根据现行规定,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若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的300%或低于60%,则按上下限执行。工资与社保基数不一致可能是合法的(如高收入者按上限缴费),也可能是违法的(如企业故意按最低基数缴费)。工资、社保、个税分属不同主体的情况需结合用工关系真实性判断,否则可能面临补缴或处罚风险。
- 合法情形:当员工实际工资高于社保缴费上限(如月薪4万按3.5万基数缴费)或低于下限时,按法定标准执行属合规操作。例如,北京市2024年社保缴费上限为35283元/月,高薪员工按此标准缴费即合法。
- 违法情形:若企业为降低成本,将员工实际工资(如9000元)恶意降低至最低基数(如6821元)缴费,则违反《社会保险法》,员工可要求补缴差额。
- 特殊用工关系:跨地区调配或集团内部分工可能导致工资、社保、个税主体不一致。此时需通过调配协议、内部转账凭证等证明用工真实性,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挂靠社保”而受罚。
- 公积金与社保基数差异:公积金缴存基数与社保基数核定规则不同(如公积金下限参照最低工资),两者不一致本身不违法,但需注意合规性。
提示:企业应定期核查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的匹配性,避免因小失大;员工若发现缴费异常,可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随着“三位一体”(合同、社保、个税一致)监管趋严,合规调整用工结构将成为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