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薪和年终奖可以同时领取,两者性质不同且互不冲突。关键点在于企业制度约定:十三薪是固定福利(通常为第13个月工资),年终奖则与绩效挂钩,二者并行发放的情况在合规企业中普遍存在。
十三薪属于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明确约定的固定报酬,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员工完成年度工作即可获得。例如,部分企业将十三薪写入《员工手册》,规定“服务满全年且通过考核”即可发放,其计算基数可能是基本工资或月平均工资。而年终奖更侧重激励性,金额通常浮动,取决于企业效益、部门及个人考核结果。实践中,互联网、金融等行业常采用“13薪+年终奖”模式,总薪酬包更丰厚。
从法律层面看,若企业制度或劳动合同未明确排除,员工有权主张双重福利。例如,某案例中法院认定“十三薪与年终奖性质不同,公司不得以已发年终奖为由拒付十三薪”。但需注意,提前离职员工可能按比例折算,具体需参照企业规定或仲裁判例。两者的计税方式也不同:十三薪合并当月工资计税,年终奖可单独计税,合理规划能优化税负。
年底双薪和绩效奖金本质是薪酬体系的组成部分,员工应提前了解企业规则,保留相关证据以便**。若遇到争议,可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