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合并申报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员工奖金与工资的个税申报方式如下:
一、合并申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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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奖金
月度奖金需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为综合所得,按月收入申报个税。例如,某员工月工资8000元,当月奖金3000元,则合并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3000-5000=6000元,再根据税率表计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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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奖金
年终奖可选择单独计税或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税,但每年仅限使用一次。若选择合并计税,需将全年奖金除以12个月,按对应月份工资薪金适用税率计算。
二、分开申报的情况
目前个税法规未允许将月度奖金单独申报,因此不存在月度奖金单独计税的情形。但年终奖有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
三、申报方式选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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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申报
适用于月度奖金金额较小或希望简化申报流程的情况。合并后可能降低整体税负,但需注意年终奖单独计税的年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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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单独计税
若年终奖金额较大,可将其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申报,但需确保全年奖金总额不超过12个月工资薪金总额的30%。例如,某员工全年工资12万元,年终奖18万元,则需将年终奖平均到12个月申报,避免超过30%的限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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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申报时,奖金不单独体现,但会影响全年综合所得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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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年终奖单独计税,需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月度奖金必须与工资合并申报 ,而年终奖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并或单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