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令监理意见需明确复工条件是否满足、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整改问题是否消除,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结论性意见。核心要素包括现场核查结果、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文件完整性及合规性审核,最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生效。
复工条件评估是首要环节。监理需核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材料设备准备、人员到岗及培训记录,确认停工因素已消除。例如:“经现场查验,脚手架加固完成,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到岗,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完整,符合复工标准”。
安全措施审核需逐项核验。重点检查防护设施、用电设备检测、应急预案等,如:“临时用电系统经专业检测合格,消防器材配置齐全,扬尘控制方案已落实”。若存在隐患,需明确列出整改项:“基坑临边防护缺失,需在复工前完成加固”。
文件完备性不可忽视。监理意见应附施工单位提交的复工报审表、整改报告等支撑材料,注明“施工资料齐全,停工令编号ZTL-01对应问题已闭环处理”。对于计划性停工(如春节),还需核查假期前后工作衔接计划。
合规性结论需严谨表述。总监理工程师应签署“经建设单位同意,现通知你方于2025年2月7日7时起恢复施工”等明确指令,并加盖执业印章。若条件未满足,需指出“部分施工方案未报审,暂不同意复工”。
复工令监理意见既是法定程序也是风险管控手段,需用词精准、依据充分。建议施工单位提前准备完整资料,监理方结合现场实际逐条核对,确保工程合法合规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