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导致事故的处理,需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不同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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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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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与内部处分 :生产经营单位应首先对违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内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如警告、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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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主体 :涉及的主要责任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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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追究
- 若违章行为构成犯罪(如重大事故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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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与外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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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需由属地政府组织调查,依据《安全生产法》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处以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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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负责人可能因管理失职被追究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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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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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责任 :违章者需承担事故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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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责任 :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或监督职责的负责人需承担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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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责任导致事故的,将面临罚款及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