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体差异
国际法的主体以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为主,涉及国家间的权利义务;国际商法则围绕企业、个人等商事主体,解决跨境贸易、投资中的法律问题。例如,WTO规则属于国际法范畴,而国际贸易合同纠纷适用国际商法。 -
调整对象
国际法处理战争法、外交关系等宏观议题;国际商法聚焦具体商事行为,如货物买卖、运输保险、知识产权许可等,强调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 -
法律渊源
国际法依赖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和习惯法;国际商法除条约外,大量吸收国际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国内商法规则,灵活性更强。 -
争议解决机制
国际法争端常通过国际法院或外交谈判解决;国际商法则倾向仲裁(如ICC仲裁院)或跨国诉讼,效率更高且尊重商业保密性。
提示:跨国企业需同步关注两类法律——国际法影响贸易政策(如制裁条款),国际商法则直接约束合同履行。两者协同保障全球商业环境的稳定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