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发票上的收款人和复核人填写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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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填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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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电子发票 :需填写收款人、复核人等基本信息,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或税务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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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 :多数情况下需填写收款人,复核人通常不可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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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填写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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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已取消收款人、复核人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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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 :如个体工商户无财务部门、通过EMS邮寄发票等,可允许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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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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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要求 :开票人与复核人不可为同一人,但需符合企业内部授权(如财务部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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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限制 :若因疏忽未填,建议在发票背面备注签名以备查验,避免影响报销。
三、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发票开具需内容真实、完整,包括基本信息如收款人、开票人等。
总结 :收款人和复核人并非“随便写”,需根据发票类型和企业规定执行。建议优先遵循完整填写原则,特殊场景可咨询财务或税务机关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