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由国务院食安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多部门协同管理,形成从生产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 源头管控:农业农村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违规添加剂查处,海关总署严打进口添加剂未申报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规范化工原料生产行业,杜绝工业品冒充食品添加剂。
- 标准与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动态更新添加剂安全标准(如GB 2760-2024),研究新品种安全性,确保使用限量和范围科学合理。
- 生产与流通监管:市场监管总局严格审核添加剂生产许可,监督企业依标生产,并抽查市售食品添加剂含量,打击超量、超范围使用行为。
- 餐饮与消费端:市场监管部门同步监管餐饮环节的添加剂使用,要求“专人专柜”管理,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违规线索。
提示:合法合规的食品添加剂经严格评估,正常使用安全可控。消费者选购时可关注标签配料表,避免长期过量摄入高糖、高盐或含防腐剂的加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