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车辆是指超过国家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主要包括车货总高度超过4米、总宽度超过2.55米、总长度超过18.1米,或车货总质量超过轴数对应限值(如二轴车超18吨、六轴车超49吨)等情形。拖拉机等特殊车辆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而冷藏车、专用作业车等符合GB1589标准的车辆不视为超限。
- 尺寸超限: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总宽度超过2.55米、总长度超过18.1米。这类超限易引发桥梁碰撞或道路堵塞,需特别关注通行路线规划。
- 重量超限:按轴数划分,二轴货车限18吨,三轴货车限25吨,六轴及以上汽车列车限49吨(单驱动轴限46吨)。超载会加速公路损毁并增加交通事故风险。
- 特殊车辆规则:拖拉机、农用车以行驶证核定质量为标准;若轮胎为单侧单胎(非加宽型),限重值需减少3000千克。
- 豁免情形:符合GB1589标准的冷藏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及专用作业车,即使尺寸或重量接近临界值,也不认定为超限。
提示:运输不可解体货物时,若符合超限情形需提前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避免违规处罚。合理规划装载方案,既能保障安全,又能提升运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