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规定,不交电费供电局在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可以停电,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催告义务
供电方需先通过电话、短信、邮件或上门派发催缴通知单等方式进行催告,并明确告知合理缴费期限。
-
合理期限
用电人在收到催告后,若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3-7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电费及违约金,则供电方可采取下一步措施。
-
中止供电程序
供电方需依法依规中止供电,并在实施前书面通知用电人。此时供电方仅能采取临时停电措施,不可直接永久断电。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供电方中止供电的法定条件和程序,确保了用电人基本用电权益与供电方合法权益的平衡。
注意事项 :
-
供电方不得擅自提前断电或采取强制措施;
-
用电人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权益,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