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主要区别体现在归属单位、职责范围及法律依据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归属单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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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 :隶属于市(县)级政府,目前多数地区已划归建设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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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承担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二、职责范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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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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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开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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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房屋拆迁、产权交易、物业服务及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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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房地产监察,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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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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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草原/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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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典》规定,确保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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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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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 :主要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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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中心 :以《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为核心法律依据,明确登记效力。
四、工作协同关系
两者在房地产管理中需密切配合,例如新房办理需房管局审批,产权变更需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