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月拘役
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刑期为 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拘役 ,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情节综合判断。以下是关键信息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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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刑期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情形)的基准刑期为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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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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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 :如案例中孙某华因隔夜醉驾被判拘役1个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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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如王某某因多次别车引发事故被判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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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态度与悔罪表现 :如杨某因认罪较好被判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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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情形
部分案件(如王某某)符合缓刑条件,可判处拘役后暂不执行,但需遵守相关规定。
总结 :危险驾驶罪刑期跨度较大,需结合具体行为性质、后果及悔罪表现综合裁量。公众应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