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司法解释最新规定明确: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即构成醉驾,且存在8类从重处罚情形,包括肇事逃逸、高速醉驾、营运车载客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面临更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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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认定标准
驾驶机动车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即属醉酒驾驶,依据《刑法》第133条之一以危险驾驶罪定罪。检测以呼气或血液酒精含量为准,公安机关需全程记录执法过程。 -
从重处罚情形
醉驾若伴随以下行为,将加重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责或逃逸;
- 酒精含量≥200mg/100ml;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
- 驾驶营运车辆载客;
- 严重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或使用伪造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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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处理规则
若醉驾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如妨害公务),按重罪处罚;对孕妇、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符合条件者可取保候审,但违反规定将转为逮捕。 -
罚金与执法规范
判处罚金需综合醉驾程度、实际损害及悔罪态度;公安机关执法时须全程记录检测过程,血液酒精鉴定为定罪关键证据。
提示:醉驾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可能影响个人征信与社会信用,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