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不还时,股东是否承担责任需根据企业性质和股东行为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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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原则
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若股东已足额出资且公司独立经营,原则上无需承担债务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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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
若股东未实缴或抽逃出资,需在未出资或抽逃部分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合伙制企业股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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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中,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论出资比例,均需以个人全部财产清偿债务。
三、其他需股东担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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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
若股东为**提供个人担保,需按担保协议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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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法人独立性
股东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等手段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可能被追加为连带责任人。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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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公司独立承担债务,股东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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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公司法人债务与股东个人债务区分,股东仅对出资部分负责。
总结 :股东是否担责取决于企业类型、出资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因素,需结合具体案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