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小股东退股时若大股东拒绝支付或配合,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一、协商与转让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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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大股东沟通,明确退股原因及解决方案,争取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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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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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转让 :优先向其他股东转让,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需书面通知30天未答复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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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转让 :其他股东放弃购买时,可向股东外第三方转让,但需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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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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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公司回购
若满足法定条件(如公司连续5年盈利未分配利润、合并分立等),可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向公司主张回购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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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协助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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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退股 :起诉大股东要求其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或减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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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若大股东恶意阻挠导致权益受损,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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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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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 :需经股东会同意并办理手续,但操作复杂且易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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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主张回购或起诉需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后60日内协商未果,90日内起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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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书面协议:股权转让或回购需明确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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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损害信用:如通过****套现需谨慎,可能影响未来融资。
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内部转让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可结合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