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股东需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核心流程包括: ①查阅公司章程明确除名条款;②召开股东会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决议;③书面通知被除名股东并办理工商变更。关键前提是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等严重违约行为,且需提前书面催告给予补正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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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核查
若股东存在未按期足额出资、抽逃全部资金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行为,公司需先核查章程是否明确除名条款。若无具体约定,则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情形,并书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如60日)内补正。 -
股东会决议程序
召开股东会前需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明确议题。表决时需排除被除名股东的表决权,由剩余股东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成员通过决议。决议需载明除名原因、生效时间及股权处置方式(如减资或转让)。 -
后续法律手续
决议生效后,公司需向被除名股东送达书面通知,并同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修改章程、股东名册)。若涉及减资,需公告并通知债权人;若股权转让,需确保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
风险防范要点
程序合法性是关键,需全程保留催告、通知、表决记录等证据,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决议无效。若被除名股东提起诉讼,公司需证明其违约事实及流程合规性。
提示:开除股东涉及公司治理与股东权益平衡,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操作,确保合规性并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