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不能直接主张股权,但实际出资人可依法享有股东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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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归属权
实际出资人通过履行出资义务,依法享有公司股权。挂名股东仅作为形式上的登记股东,不满足股权归属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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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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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资人可主张股东权益,如分红、参与决策等,但需通过公司内部程序(如股东会决议)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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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挂名股东擅自处分股权,实际出资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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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权的程序限制
实际出资人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并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方可正式变更股东身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明确区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权益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