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八类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该保险通过法定强制投保形式,覆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赔偿、救援费用及法律费用,旨在强化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从业人员权益,同时降低社会公共安全治理成本。
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范围具体包括:矿山行业(含煤矿、非煤矿山的地下开采和露天作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全环节)、烟花爆竹行业(生产、批发、储存企业)、交通运输行业(道路客运、货运及危险品运输企业)、建筑施工行业(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安装及装修工程)、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销售、运输企业)、金属冶炼行业(炼钢、炼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企业)、渔业生产行业(海洋捕捞、水产养殖企业)。这些领域因事故风险高、后果严重,成为国家强制投保的重点对象。
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企业不仅能履行法定责任,还可依托保险机构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例如,保险公司会定期提供隐患排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优化等专业化支持。保险赔偿机制能有效缓解企业因事故导致的经济压力,避免因赔偿能力不足引发社会矛盾,同时保障受害者及时获得救治和补偿。
未按规定投保的企业将面临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国家通过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构建了“保险+服务+监管”的风险防控体系,推动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相关单位应尽早合规投保,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