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的“三个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一原则由***总书记于2013年首次提出,并在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中正式写入法律,旨在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部门协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新兴行业监管漏洞。
-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各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职责,要求交通运输、住建、水利等部门在各自领域内直接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打破以往“应急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限,形成多部门联动的监管合力。
-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企业决策层和管理层需对分管业务的安全负责,副职领导不再是“旁观者”。例如,分管生产的负责人需同步落实安全措施,否则事故发生后将承担连带责任,推动企业管理层实现“一岗双责”。
-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将安全与生产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高危行业需设置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其他行业超100名员工的企业也须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安全投入和风险管控到位。
总结:“三个必须”通过法律形式固化责任链条,既解决部门推诿问题,又倒逼企业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当前安全生产实践中,需重点关注新兴行业“业务相近”监管原则的落地,避免因技术迭代产生责任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