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培训讲师、参训人员及机构负责人共同签名确认,其中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记录真实性,参训人员需逐页签字,机构负责人审核归档,确保培训过程可追溯、责任可落实。
-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为记录主体,需全程参与培训并签字,确保内容真实完整。例如加油站安全培训档案要求记录人员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
- 培训讲师与考核人员:对培训内容和考核结果负责,签字确认授课有效性。如建筑企业培训记录需讲师签字并附考核成绩。
- 参训人员:必须逐页签名确认参与,离岗或调岗人员需重新签字存档。温岭市水利单位明确要求从业人员核对培训记录后签字。
- 机构负责人:最终审核并签章归档,体现管理层监督责任。部分企业还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强化法律效力。
提示:签名环节是法律追责的关键依据,企业应定期检查记录完整性,避免代签或漏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