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环节,结合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立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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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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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执法人员需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批准(一般7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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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中,对公民罚款50元以下、法人1000元以下的案件可当场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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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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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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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询问、勘验、抽样取证等方式,制作《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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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名的,拒绝签名时由执法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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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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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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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束后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报主管领导审批(一般7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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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中,当场告知处罚依据并作出决定;一般程序需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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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与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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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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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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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案后制作《结案报告书》,并归档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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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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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程序 :当事人要求听证时,依法组织听证并作出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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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处理 :复杂案件可延长办案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注意事项 :全程需佩戴执法标志,保持执法规范,确保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