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劳动法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超过60岁人群的劳动法保护情况需结合年龄、退休状态及用工形式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法定退休年龄与劳动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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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劳动者
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达到该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劳动合同终止,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受劳动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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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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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管理岗 :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达到后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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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 :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达到后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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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下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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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养老金的情况
若超龄劳动者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且继续工作,部分地区司法实践中可能按劳动关系处理,但这种情况属于特例,并非普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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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形式
退休后重新就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双方关系受民法典合同编调整,不再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约束。
三、权益保障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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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依法享有工资、社保、工伤等权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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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 :受民法典调整,权利义务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社保等义务。
四、总结
超过60岁人群能否受劳动法保护,关键在于是否达到退休年龄且是否领取养老金。未退休且未领取养老金的群体可能获得特殊保护,但整体上已不再受劳动法调整。建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用工性质,以规避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