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多地已明文禁止6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女性进入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违者将面临停工整改、信用扣分等处罚。这一政策旨在降低高龄工人因体力衰退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同时明确超龄人员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企业需承担更高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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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要求:天津、上海、深圳等十余地规定,施工单位不得与超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禁止60岁以上男性进入施工现场。特殊情况下需使用超龄工人的,必须提供健康证明并限制岗位,严禁从事高空、井下等高危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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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处罚措施:荆州某项目因违规使用63岁工人导致事故,被全市通报并停工整改。南昌、泰州等地将违规企业纳入信用考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事故责任方还将面临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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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风险: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的暂办法》,超60岁人员属劳务关系,企业无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若发生事故,赔偿按人身损害标准处理,诉讼风险和经济成本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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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建议:立即自查用工名单,清退违规人员;建立实名制考勤系统,将年龄管理纳入日常巡查;对留用的超龄工人加强健康监测,调整至低强度岗位。
建筑行业用工规范化已成趋势,企业需提前调整用工结构,通过培训年轻工人、引入机械化设备等方式填补人力缺口,避免因政策合规问题影响生产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