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
公交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会被解聘,需根据事故原因、司机行为、公司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事故责任与司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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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或主责事故
若司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且违反交通法规(如超速、闯红灯等),公司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司机因分心驾驶、屏蔽监控或鲁莽起步导致事故,均属于严重失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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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责或偶发事故
若司机为次要责任或事故为偶发意外(如突发疾病、车辆故障等),公司需调查事故原因及司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若无主观过错,通常不会直接解聘,但可能要求赔偿或培训。
二、公司规章制度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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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条款的合法性
公司需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若制度存在霸王条款(如“单次事故即可解雇”),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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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程序要求
即使符合解雇条件,公司也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若未遵循法定程序,可能面临劳动仲裁或诉讼风险。
三、其他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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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损失与岗位风险
仅凭一次事故就解聘员工,可能被认为过于严苛,尤其是对于风险性较高的公交岗位。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认定公司行为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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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与社会责任
公交司机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行为(如多次违规、瞒报事故等),不仅可能被解聘,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四、典型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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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案例 :某公交司机因事故隐瞒不报,被公司辞退后诉诸仲裁,但仲裁和法院均支持公司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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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心驾驶案例 :毕节公交公司因驾驶员分心驾驶(55分钟玩手机)解聘其职务,但未提及是否支付赔偿。
公交司机出事故后是否解聘需结合事故责任、行为规范及公司制度综合判断,建议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事件时遵循法定程序并充分评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