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是否吃亏,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主动把握举证权和程序主动权。 消极应对可能直接导致败诉,而策略性运用鉴定规则反而能成为**利器——最高法明确拒鉴方可能“被认输”,全国超40%建工案件因举证问题败诉。以下是核心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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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鉴风险远高于鉴定成本
法院通常将拒鉴行为视为默认对方主张,判例显示:发包人拒付鉴定费被判全额支持承包方索赔;劳务分包方因未保存施工日志且拒配合鉴定,近百万工程款打水漂。固定价合同争议中,若缺乏变更签证,鉴定申请可能被驳回,但动态价争议中“谁躺平谁输”,法院可能直接采纳对方主张金额。 -
鉴定费用博弈有策略
费用分担与结果挂钩:若最终认定金额接近某一方主张,该方承担更低比例费用;若金额超出双方预期,申请方可能全额承担。抢先申请单方审计可锁定有利基准,曾有案例通过调整鉴定范围多争取287万。关键要构建“证据铁三角”(工程量确认记录+进度佐证+成本票据),避免材料缺失导致被动。 -
程序漏洞可能放大风险
“以鉴代审”现象普遍,部分鉴定机构越权认定责任比例或擅自变更计价方式。需警惕:鉴定人未出庭的结论无效;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依据;对异议未答复可申请重新鉴定。建议同步委托“影子鉴定”,为质证提供技术反制。 -
红线行为代价惨重
篡改施工日志可能涉伪造证据罪;拒交材料面临10万元/次罚款;虚假陈述会触发行业黑名单。全过程留存云同步签证台账和监理日志,比事后补救更有效。
总结:工程造价鉴定本身是中性工具,“吃亏”与否取决于证据管理和程序应对。事前完善施工记录、事中快速响应鉴定要求、事后精准质证,才能将鉴定转化为胜诉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