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人数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时,必须提前30日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的硬性要求。关键点包括:备案比例门槛(20%)、时间要求(提前30日)、法律依据(经济性裁员条款),违反程序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赔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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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触发条件
裁员比例超过职工总数的20%(不足20人则按10人计算),或一次性裁减50人以上即触发备案义务。计算基数包含全体在职职工,无论劳动合同类型。 -
备案核心流程
- 提前30日提交书面说明(含裁员方案、员工名册、补偿标准)
- 工会或职工意见需附卷
- 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无异议方可执行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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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后果
未备案直接裁员的行为属于程序违法,员工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2N赔偿;劳动监察部门可对企业处以罚款,并责令补正程序。
企业实施大规模裁员时,务必同步做好补偿方案(N+1起)与再就业帮扶,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群体性纠纷。特殊时期(如经营严重困难)可申请简化程序,但仍需保留完整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