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70岁以上人员是否受劳动法保护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劳动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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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终止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此时不再受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规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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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受保护
若用人单位继续聘用70岁以上人员,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仍受《民法典》等法律保护。例如,工作期间受伤可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但无法享受工伤补偿。
二、特殊情形(劳动关系存续)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继续聘用70岁以上人员,双方可能形成特殊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主张社保缴纳等权益。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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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十五条 :仅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60岁以上人员雇佣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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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 :劳务关系受民法典调整,纠纷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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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人员工作期间无法享受社保,但可主张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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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纠纷通常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不适用劳动法中关于最低工资、工时等强制性规定。
70岁以上人员是否受劳动法保护取决于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性质,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