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个人所得税申报后发现遗漏人员信息,应立即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补缴应纳税款并同步修正专项附加扣除记录。关键处理流程包括:①年度汇算期内可直接线上操作修改;②超过期限需携带身份证件、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至办税大厅办理更正;③若涉及退税需重新提交申请。
一、分情形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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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期内的线上更正
- 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APP,进入“申报查询”界面,选择对应年份的申报记录,点击“更正”按钮补充遗漏人员信息,系统自动重新计算税款差额。
- 若原申报已补税,更正后需补缴差额部分;若原申报为退税,更正后需重新提交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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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申报期限的线下处理
- 携带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如工资单、劳务合同)、银行流水等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申请更正申报。
- 需说明漏报原因并提供佐证材料(如补发工资凭证),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完成数据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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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专项附加扣除的同步调整
- 若遗漏人员涉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需在更正申报时重新填报扣除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赡养协议)。
二、风险规避要点
- 滞纳金与罚款计算标准
- 补缴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若税务机关认定存在故意隐瞒,可能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 企业代扣代缴的连带责任
- 若漏报人员为企业雇员,企业需配合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并可能因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被要求限期整改。
提示:建议每季度通过个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核对申报数据,避免跨年度更正增加操作成本。涉及多人员漏报或复杂情形时,可联系12366税务服务热线获取专业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