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证、计价规范等
工程结算依据是工程造价计算和支付的核心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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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包括工程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工程范围、计价方式、付款条款等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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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报告与计量确认单
记录工程变更、新增或调减内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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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规范与标准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地方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方法(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辅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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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文件
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中标通知书等,确定工程初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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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与图纸
施工图、设计参数、工程量清单等为工程量计算提供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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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与签证记录
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据等,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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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或施工图会审记录
作为工程实际完成情况的最终依据,与施工图共同构成结算基础。
三、其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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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与材料凭证
月进度款单据、材料涨价凭证等用于核算已完工程量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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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政策
国家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政策(如《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四、结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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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合同原则 :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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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的合同优先于未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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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签证优先原则 :工程变更或签证文件优先于原合同条款。
五、特殊情况处理
若合同无效但工程合格,可参照 实际履行合同 或 最后签订合同 的价款约定进行折价补偿。
以上依据需结合具体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判断,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