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病假期间因病死亡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认定需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三要素,而病假期间已脱离工作状态。例外情况仅限工作直接诱发的疾病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但需严格举证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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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确排除病假期间的疾病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核心是伤害与工作的直接关联性。病假期间员工已脱离工作环境,疾病发展过程与工作无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法院普遍驳回此类工伤认定申请。例如,某员工休病假一个月后因心衰死亡,法院认定其不符合“突发疾病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条件。 -
48小时抢救时限是关键分界线
即使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若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仍不视同工伤。这一规定旨在平衡劳动者权益与用人单位责任,但实践中争议较大。例如,员工上班时发病回家后死亡,因未送医抢救且超出48小时,法院不予认定工伤。 -
举证责任与例外情形
若家属主张死亡与工作相关(如长期加班诱发疾病),需提供医学证明或工作记录等证据。但实践中,法院对“工作诱因”的认定极为严格,多数案例因证据不足败诉。
总结:员工病假期间因病死亡**难度较大,建议家属尽早咨询专业律师,梳理医疗记录与工作关联证据。用人单位则应规范病假管理,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