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重大疾病补偿标准的核心保障包括医疗期工资、医保报销、工伤待遇及企业责任。医疗期内企业需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病假工资,医保可报销部分费用,工伤认定后享受专项待遇,企业未缴社保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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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权益保障:职工根据工作年限享有3—24个月医疗期,企业需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医疗期内企业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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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与大病补助:依法缴纳医保的职工可按政策报销医疗费用,部分地区大病救助年度最高补偿可达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如72万元)。超出医保限额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分段支付,部分城市不设支付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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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与企业责任:工伤范畴的重大疾病可享受医疗费全额报销、伤残津贴等。若企业未缴工伤保险,需自行承担待遇支付,且需额外支付医疗补助费(重病增加50%,绝症增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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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补偿标准:医疗期满后若职工无法工作,企业可依法解约但需支付经济补偿(N+1),并发放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违法解约则需支付2N赔偿金。
提示:职工应确认企业社保缴纳情况,留存医疗证明,遇纠纷及时咨询法律或社保部门。企业需合规操作,避免因社保漏缴面临高额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