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列表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等25种疾病。这些疾病具有治疗费用高、病程长、致死致残率高等特点,是商业保险(如重疾险)的核心保障范围。
- 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淋巴瘤等,但原位癌等早期病变通常不纳入。
- 急性心肌梗塞:需满足典型临床表现及心肌酶或心电图异常。
- 脑中风后遗症:要求确诊后遗留永久性功能障碍(如语言或运动障碍)。
- 重大器官移植:涵盖肾脏、肝脏等移植手术,需异体移植。
- 终末期肾病:需规律透析或已实施肾脏移植手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需实际实施开胸手术,微创介入不包含在内。
- 多个肢体缺失:因疾病或意外导致两个及以上肢体完全离断。
其他疾病如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等需达到特定临床分期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严重Ⅲ度烧伤需覆盖体表一定面积;语言能力丧失则要求完全丧失且不可逆。
提示:不同保险产品对重大疾病的定义可能存在细微差异,投保时需仔细阅读条款,重点关注疾病诊断标准、免责条款及理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