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其核心特征包括行纪人资质限定、贸易行为专属性及权利义务间接归属委托人。 例如,某食品公司委托超市代销商品,超市以自身名义销售后按约定结算货款,即为典型行纪关系;若行纪人擅自降价出售委托物(如柑橘案例中售价低于指定价格),需承担差额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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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名义
行纪人需具备特定资质(如证券、外贸行业需审批登记),并以自己名义开展贸易。例如外贸公司代理无资质企业进出口商品,虽称“代理”实为行纪,因合同直接约束行纪人与第三方。 -
行为限制与责任
行纪行为限于贸易活动(如代销、寄售),行纪人需按委托人指示价格交易。若未获同意低价出售(如柑橘案中行纪人以15-30元/件售出,远低于委托人预期的44.75元/件),需补足差额或赔偿损失。 -
权利义务归属
行纪人与第三方交易的后果先由行纪人承担,再转归委托人。例如超市代销食品后,货款需扣除约定费用再支付委托人,若超市违约拖欠货款,委托人可依法追偿。 -
合同无效情形
无资质机构签订的行纪合同无效。如某房地产公司未取得行纪资质却签订房产代售合同,法院判定合同无效,委托人无需履行。
行纪合同通过专业分工提升贸易效率,但需严格遵循法律对资质、价格及权利义务的规定。委托方应核查行纪人资质,明确价格指示;行纪方则需谨慎履约,避免擅自处置委托物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