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女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 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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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缴费 :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时,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之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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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若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且符合条件(如《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可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二、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年限不足且不愿继续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户籍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城乡居民标准领取养老金。
三、 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若上述方式均不可行,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
四、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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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个人原因导致的缴费不足,一般需通过上述方式解决;若因用人单位欠缴,可申请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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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部分地区支持申请延迟退休以继续缴费,但需符合当地政策要求。
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案,并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