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合同中的安全细则需明确双方责任,保障租赁安全。以下是关键要点:
一、房屋及设施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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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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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房屋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交付时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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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维护房屋及附属设施,及时修复安全隐患(如老化线路、消防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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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物业保险,覆盖房屋及承租人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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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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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不得擅自改动结构或损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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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安全隐患需立即通知出租方并协助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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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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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全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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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遵守用电、用火规定,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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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妥善保管个人财物,治安事故责任自负。
三、事故处理与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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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安全事故时,双方应立即报警并配合调查,因房屋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因承租方违规导致的事故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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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安全条款(如转租、拖欠租金超过15天)可导致出租方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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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未履行维修义务或擅自解除合同需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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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违规使用或损坏设施需承担修复费用及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第七百零八条、第七百一十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