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职工退休新政策
- 退休年龄调整:男性职工退休年龄逐步提高至63周岁,女性职工根据原退休年龄分别延迟至55周岁、58周岁。
- 养老金计算方式调整:采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增加养老金待遇。
-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年限补贴,完善丧葬补助和遗属待遇等。
详细内容:
一、退休年龄调整
1. 男性职工退休年龄调整
- 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延迟,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直至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
2. 女性职工退休年龄调整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从2025年1月1日起,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 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从2025年1月1日起,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
二、养老金计算方式调整
- 采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增加养老金待遇。
- 养老金计算方式更看重个人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即缴费越多、时间越长,将来拿到的养老金也越多。
三、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 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年限补贴,完善丧葬补助和遗属待遇等。
- 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变动、工资增长等因素,适时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四、其他相关政策
- 补缴政策:1995年1月1日后,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关系期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可补缴应保未保或应缴未缴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 最低缴费年限:从2025年起,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将从15年逐步延长至20年,具体执行时间根据出生年份有所不同。
烟台职工退休新政策通过调整退休年龄、优化养老金计算方式和养老保险待遇,旨在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同时减轻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优化。建议即将退休的人员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退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