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相关选举规定,选1人时候选2人的差额比例为 20%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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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比例要求
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应选人数的20%。若应选1人,则候选人数需达到2人(1×20%=0.2,向上取整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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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候选人数 = 应选人数 ×(1 + 差额比例)。例如,应选1人时,候选人数 = 1×(1+0.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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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整数处理规则
当计算结果为小数时,采用“进一法”而非四舍五入。例如,1.2应向上取整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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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该规定适用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包括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