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相关选举规则,3人差额20%的候选人数量计算如下:
计算方法
差额比例 = (候选人数 - 应选人数) / 应选人数
应选人数为3人,差额比例为20%,则:
候选人数 = 应选人数 × (1 + 差额比例) = 3 × (1 + 0.2) = 3.6人
由于候选人需为整数,根据“进一法”原则,最终候选人数量为 4人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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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确保选举的竞争性和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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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计算方法适用于基层委员会等需差额选举的党组织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