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选举2人时差额为1人。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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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比例计算
基层党组织选举中,差额比例通常为应选人数的20%。若应选2人,则差额人数为2×20%=0.4,按“进一法”取整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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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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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总数一般为应选人数的1.2倍至2倍(如选2人,候选人建议设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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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最终得票未过半数,需进行重选,直至选出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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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名额,确保选举的竞争性。
选举2人时,差额为1人,候选人建议设3-4人,最终通过投票确定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