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级工伤后继续上班仍可获得赔偿,核心权益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和工伤治疗期间的费用报销,但需注意两项补助金(医疗与就业)需离职后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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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九级职工无论是否继续工作,均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9个月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算,例如月均工资5000元,补助金为45000元。 -
工伤治疗期间待遇
治疗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符合目录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 -
两项补助金的触发条件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时发放,继续上班期间不涉及。具体标准因地而异,如江苏省九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5万元,就业补助金为2.5万元。 -
后续权益与注意事项
若工伤复发或需辅助器具,可再次申请相关费用报销;重新上班后单位不得降低工资或调整至不适宜岗位。建议核对缴费工资基数,留存医疗凭证,遇争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职工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确保赔偿足额到位,同时权衡继续工作与离职补偿的利弊。